2月25日晚,中國足協裁判委員會評議組進行了本賽季第一期(20250225期)裁判評議工作。根據相關俱樂部的申訴意見,本期主要評議2個判例,均來自中超聯賽,最終評議組認定其中有1例錯漏判。
本賽季裁判評議工作采用了從評議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專家參與每次評議的新機制,以進一步加強評議工作的權威性和公正性。本期評議會仍采用視頻會議形式,邀請了中足聯紀檢人員和兩名來自社會和媒體界的足球社會監督員列席旁聽會議,采用評議組成員集體討論和單獨發表意見相結合的形式,得出評議結論如下:
判例一:中超聯賽第一輪,上海申花vs長春亞泰,比賽第90+1分鐘,上海申花4號隊員在對方罰球區內爭搶球時踩踏到長春亞泰23號守門員腿部,裁判員初始未判罰犯規,VAR介入。裁判員經在場回看后,判上海申花4號犯規,并出示黃牌警告。
對于此判例,評議組多數成員認為:上海申花4號隊員試圖射門,未踢到球,落地時鞋釘部位踩踏到長春亞泰23號守門員小腿側部,犯規動作及接觸力量危及對方隊員安全,應視為嚴重犯規并出示紅牌罰令出場。VAR介入正確。裁判員在進行在場回看后向上海申花4號出示黃牌的決定錯誤,漏判紅牌。
判例二:中超聯賽第一輪,山東泰山vs河南俱樂部酒祖杜康,比賽第20分鐘,山東泰山14號守門員出擊至本方罰球區外,踢到河南俱樂部30號隊員,裁判員先掌握有利,之后在比賽停止時向山東泰山14號守門員出示黃牌警告。VAR介入,裁判員經在場回看后,取消黃牌,并出示紅牌將山東泰山14號守門員罰令出場。
對于此判例,評議組多數成員認為:山東泰山14號守門員出擊至本方罰球區外,抬腿試圖踢球未果,腳踢到河南俱樂部30號隊員肋部,速度較快,沖擊力較大,未采取預防措施,危及對方隊員安全,應視為嚴重犯規并出示紅牌。VAR介入正確,裁判員在場回看后向山東泰山14號守門員出示紅牌罰令出場的最終決定正確。
中國足協將繼續秉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積極接受俱樂部的反饋和申訴意見,并針對其中重點判例以及社會關注度高、有利于統一判罰尺度的典型判例開展評議并向社會公布評議結果,對相關錯漏判裁判員作出內部處罰。